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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业局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 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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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07-12-11 【点击】:


    2007年农业执法工作在区农业厅及相关部门指导下,在州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资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开展2007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自治州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思想,以《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挥农业执法机构的作用,加强执法力度,农业执法常抓不懈,净化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民利益。农业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领导、提高行政执法的责任认识,扎实推进农业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㈠领导重视,把农业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州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万元,全年的执法工作年初有布置、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评。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加强农资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安排》,对全州农业执法工作重点做了具体安排,提出了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安排; 
    ㈡分管州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检查。2007年初州党委副书记伊力哈木?沙比尔、副秘书长尤里瓦斯带领州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司法局、农机局、供销社、经贸委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城区及乡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进行了一次检查,共检查农资企业60家。充分体现了州党委 州人民政府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 
    ㈢州农业局把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根据领导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自治州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农业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员为成员,修订和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层层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州种子站、植保站又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具体分解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做到了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工作长期有人抓、有人管、不间断。明确了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今年8月22日,局党组会专门讨论研究如何加强我州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在目前还没有内设专门执法机构的情况下,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农业执法日常工作,并制定了岗位职责,从而确保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要想创造一个良好的依法治农环境,营造农业执法工作氛围。就必须深入宣传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是我州农业执法人员在实践中得出的深刻体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得越深入,执法工作越容易展开。我们的具体作法是: 
    ㈠抓住农民的心理特点,扩大宣传的效果。一是编印宣传材料。针对当前农民最为关注的减负、土地承包、种子、农药等方面编印成“农业政策法规宣传单”,下乡时散发到群众手中;今年利用科技巴扎、科技之冬、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宣传《科学选种,识假辨假,依法维权知识》、“棉花宽膜150公斤高产栽培技术”、《告农民朋友一封信》、《2007年博州主要农作物品种布局安排意见》等广大农民应知应会的农业法律、法规知识。今年共接受农民咨询服务3.5万人次,发放材料3.37万份。(3)利用《行风监督热线》广播节目和电视台《农牧园地》,宣传农业科技知识。二是举办种子、农药经销商培训班,培训640人次,提高从业人员对农业法律、法规以及农资经营基本知识的了解。三是举办种子管理、种子检验、农药管理、检疫人员培训班,培训州 县(市)持证执法人员29人。 
    ㈡推行了政务公开、执法公示制度。州、县(市)农业执法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行政审批的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涉及行政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张榜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㈢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都根据执法具体环节,对“两错”(过错、错案)内容的界定、认定、责任划分、责任承担形式、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对因主观故意和重大过失办错案的执法人员,除追究行政责任外,还依法责令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加强证件管理。对全州 29 名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了一次培训。每年按时把执法证件送到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审验,在执法责任制中明确规定,执法必须2人以上,且要主动亮证。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办事,既不搞行政不作为,又不搞行政乱作为。 
    ㈣强化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一是结合业务工作坚持日常监督。通过听汇报、现场检查和抽查案卷等方式,对对各县市农业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了执法偏差,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二是发动社会监督。为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力度,我们制定了回访制度,公布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法律依据、程序、条件以及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今年我们回访了五十多个经营户和处罚对象,发放了50份征求意见表,实收回近30份。三是年终考评监督。每年年底都对照州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年终干部考核工作一并进行考评。 
    ㈤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为认真扎实地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州农业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我州于2006年10月28—29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咨询活动。州农业局专门制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车,录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录音带,在博乐市市区及周边乡镇、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蔬菜市场,进行巡回播放宣传。同时两县一市农业局也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型宣传活动,在县(市)主要街道设立宣传点、咨询台,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散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农业部推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农药品种》等宣传资料。并制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电视节目,在自治州及县市电视台播放。 
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3辆,宣传人员15人,悬挂大型宣传横幅18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条文和宣传资料20000份,制作电视宣传专题片2期,播放时间6天。通过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对群众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我州还加强了对农业技术员和农产品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利用技术员科技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专门安排《无公害生产中化学农药的合理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检测技术》等课程的学习,提高了农业科技人员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 
    利用“科技之冬”、科技下乡、现场指导、建立试验示范田等活动对农民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术的宣传、培训,在农业生产中,宣传和指导农民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要求,从播种、田间管理至收获,根据不同时期的生长特点,编印安全生产技术要点,发放到农民手中,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严格按农药安全间隔期进行了采收,切实将每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逐步提高农民安全生产水平。 
    ㈥在广泛宣传的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及时掌握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配置了两台农药残毒速测仪,用于开展农药残毒检测。州农业局检测人员对我州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博乐市兴博市场、青得里乡蔬菜批发市场的部分蔬菜进行农药残毒检测。目前共抽检蔬菜16个批次,主要抽检了大白菜、小白菜、番茄、黄瓜、芹菜、生菜、油麦菜、辣椒、茄子、花菜、茼蒿、甘蓝等13个种类,经检测,只有一个来自外地的生菜样品农药残留超标,其余蔬菜样品农药残毒抑制率均在合格范围内,达到食用安全标准,表明当前我州市场上的蔬菜安全状况良好。从今年8月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印发了《博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重点检查农产品产地管理、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五方面,全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行动。各县市根据自治州实施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周密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加快品牌农产品的发展。我州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稳步推进绿色食品、健康发展有机农产品,加快了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州已认证辣椒、蕃茄、茼蒿、油麦菜等自治区级无公害农产品18个,大白菜、黄瓜、生菜、芹菜、油白菜等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5个,认定了博乐市青得里乡蔬菜生产基地、博乐市小营盘镇水稻生产基地、温泉县小麦生产基地等1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27.5万亩;经农业部批准创建小麦、玉米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基地面积35万亩;有1家企业(博州甜源公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1个(艾比湖牌白砂糖),认证产地面积5.7万亩(地方)。 
    三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我州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把生产源头治理作为重点,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依法监督和管理,加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2007年全州农业部门在乡镇、村队集市开展农药科技宣传120余次以上,报刊宣传 8 次 电视广播宣传 2 次,同时举办各类识别真假农药、安全使用农药培训班4次,受训人员 460  人次,共抽查农药经营企业 98 家,农药产品标签169份,印发国家规定不得在蔬菜、果树、中药材上使用的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等19种农药和全面禁止使用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品种清单3000份,积极开展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工作,通过宣传、专项监督检查提高了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对国家提出的禁、限用农药的认识。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农业执法部门在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中重点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监管,对县、乡农资批发市场和乡村集散地农资经营网点集中整治,在整治中坚持“查源头保质量,抓规范整市场,严执法树形象”原则,采取“一般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处罚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抓大案要案的查处,抓假劣农资的查处。2007年执法检查4次,共出动车辆4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检查农资企业300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处理劣质种子案值21万元,调解处理种子纠纷4起,查处无证经营2例,超范围经营3例。     
    四、加强种子质量监督,严把种子、农药、植物检疫关。州、县(市)种子管理部门对全州种子市场进行了抽检,共抽检种子经营户283家,抽检种子样品495个,代表种子量4000吨,抽查了98家农药经营户,抽查覆盖率达到100%。种子监管关口进一步前移,质量预警防范能力得到加强,杜绝了不合格种子、农药流入市场,使广大农民买到“放心种”、“安全种”,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五、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我局的行政许可项目为办理种子生产和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许可证。我局依法认真履行这一职责,建立和完善《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制度。《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三人分别受理、审核、审批,相互监督制度,完善了制度,公开了程序,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种子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的办事程序,方便了群众,规范了管理行为,并对已发证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召开种子信息发布会,确定了《博州主要农作物品种布局安排意见》,为企业和农民推广使用良种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将该意见结合到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中,进一步优化全州农作物品种布局,明确了各类作物的主栽、搭配品种,为发展博州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提供了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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