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边江 于春荣报道“现在可好了,农村干部养老有保险,退休有靠头,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村里干部干起工作更有劲了。”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阿其恩祖苏龙村支部书记杨学良高兴的说。据悉,博乐市拓展农村养老制度,于2007年6月启动村干部养老保险,政府每年出资所需保险费的40%“赞助”村干部纳入养老保险。
“上面几条线,村里一根针”,一语道出了村干部工作的繁忙和复杂。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农牧区村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去年,博乐市制定并下发了《博乐市村干部商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启动了试点乡镇村干部商业养老保险工作,将试点乡镇在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纳入参保对象,本着自愿原则,凡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在职6个月以上的村干部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每人每年一次缴纳3000元保险费,缴费期限为15年。缴费方式由市财政、村集体和个人共同分担,市财政缴纳所需保险费的40%,村集体缴纳所需保险费的30%,个人缴纳所需保险费的30%。非任职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对于首次参保的村干部免费提供一年10000元/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博乐市还对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现任村队“两委”正职,经年度考核合格,由市财政于年底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600元。目前,全市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积极建立党内关怀机制,设立村干部扶助专项资金,用于村干部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或重大疾病时提前借支,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即可。
博乐市委基层办主任任承民说“这项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博乐市的养老保险制度,让基层工作了大半辈子的村官们生活有了保障,村级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将解决农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