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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来源】:博尔塔拉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2-20 11:34:00 【点击】:

(2009年2月19日自治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2月16日至19日在博乐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丁怀山主席代表十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朱剑峰副主席代表十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自治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奥曲尔州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了关于2008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08年自治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自治州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协商讨论了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表示赞同。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里,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抓住机遇、排难而上,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新成效,工业经济实现新突破,第三产业有了新进展,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口岸经济得到新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社会稳定工作呈现新局面。
  会议认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自治州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和做法,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自治州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正确认识当前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既要看到困难挑战,也要看到发展机遇,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州党委十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保增长”这一中心工作,在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开展调查研究和协商讨论,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确保自治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稳定是新疆的大局。自治州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维护博州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多做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要更加关注社会发展问题,更加关注民生和社情民意的反映,发挥好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在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会议号召,自治州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的博州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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