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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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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尔塔拉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5-27 【点击】:
博尔塔拉报5月26日讯 记者周振富报道 26日上午,自治州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在博尔塔拉影剧院隆重召开。州党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少林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增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把握大局,以更加扎实的措施和更大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民族团结工作的水平,努力开创新时期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奥曲尔主持会议。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周应斌、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宗教局副局长)确杰应邀参加会议。
自治州领导杨育清、帕尔哈提·艾孜木、张家胜、陈阳辉、刘新、帕力旦·阿德尔汗、巴德玛拉、王新和、郭为民、刘国民、屈长宣、卡哈尔曼·塔吾巴力德、程鹏、郭向毅、达楞塔、才·木克、朱剑峰、阿不来提·胡达拜尔地出席会议。
州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杨育清宣读了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决定对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党委等1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安永霞等31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
史少林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需要,是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继承、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需要。当前,我州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尤其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尤其需要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凝聚起方方面面的力量,抢抓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我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
史少林指出,博州各族人民始终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博州半个多世纪以来形成的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惜民族团结。要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模范人物,强化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政治观念,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使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谅解蔚然成风。要大力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先进典型和动人事迹,大力宣传兵团屯垦戍边的历史贡献和兵地团结的先进典型,不断推动“双拥”共建和兵地融合发展,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兵地团结。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持以月促年,通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破坏民族团结为耻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使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新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史少林强调,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也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采取更加有力、更为有效的措施把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础打牢。要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三股势力”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要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通过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全面正确地认识新疆发展的历史,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高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大团结的思想觉悟,自觉抵制、坚决反对各种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和民族分裂主义的破坏活动。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防止“三股势力”利用宗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活动。切实把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自治州社会政治持续稳定,确保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为全疆的稳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史少林要求,要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双拥共建先进典型和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让这些典型人物身上表现出的忠于党、忠于人民、爱国守法、团结互助、拥政爱民的崇高精神成为感召和激励各族人民战胜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动力,让全州各族群众在博州大地唱响各民族大团结的主旋律。
史少林最后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抓好基层,夯实基础,抓好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共同促进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发展。
会上,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周应斌、自治区民委副主任(宗教局副局长)确杰分别作了讲话,对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殷切希望。博乐公路总段代表及博乐市青得里乡党委委员、宣传办主任张爱平,精河县托里乡民政办主任孟德巴依尔分别代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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