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口岸),自治州党委各部、委,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勇同志在自治区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新学组办〔2009〕30号)精神和自治州党委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动学习与实践高度融合,实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首要任务。各县(市、口岸)和州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要结合开展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继续认真查找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充实完善各项应对措施,注重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不断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服务基层群众、岗位奉献、科学发展在身边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突出抓好中心环节,努力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形成,重要问题要组织班子成员反复讨论,防止把起草分析检查报告的任务全部交由写作班子代劳。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这个重点,防止写成工作总结或一般性工作报告,努力使分析检查报告成为指导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召开党委(党组)扩大会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完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征求意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原则上,应当征求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分析梳理、及时吸纳到分析检查报告中来。
三、认真贯彻群众路线,扎实搞好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工作。要根据《自治州参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指导方案》(博州学组发〔2009〕4号)合理确定参加评议的人员范围,并邀请本地本系统部分先进模范代表(劳动模范代表,英模代表,双拥和民族团结代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先进青年、妇女代表等)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评议。参评人员自治州和县(市)不得少于500人;阿拉山口口岸不得少于200人;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150人,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较少的部门单位,经指导检查组同意可以适当减少参评人数,但不得少于50人。已组织群众评议但参评人数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书面评议征求意见的方式扩大评议人员范围。群众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评议大会等方式现场集中书面评议,并邀请指导检查组的同志到会指导。县(市)党委、政府分析检查报告的群众评议采取分别征求意见、一并开会、分开填表、集中收回的方式进行。组织群众评议按照介绍分析检查报告形成情况、宣读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发放和回收评议表的程序进行,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组织群众评议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充分发挥群众评议的启示作用,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及时补充到分析检查报告中。
四、统筹安排,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坚持把分析检查阶段工作与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有机衔接、压茬进行,在现阶段形成分析检查报告的同时,就要着手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把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作制度化,做到目标清晰、要求明确,措施扎实、具体管用,责任落实、实施到位,使整改落实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整改落实方案要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和作出整改落实的公开承诺。
五、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要在前段边学边查边改的基础上,根据整改落实方案,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抓住既事关发展大局又有可能经过努力近期解决的问题,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集中力量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办几件人民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切实取得显著的实践成果。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扎扎实实地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对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意见办法、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清理,该废止的要及时废止,需要完善的要及时修订完善,需要新建的要按照精而管用的原则,抓紧时间进行。
六、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早筹划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各县(市、口岸)和州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形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尽快形成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总结,并于6月15日前报自治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联系的指导检查组。要抓紧对搞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提前拟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州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从6月中旬起到6月下旬全部转入整改落实阶段。各类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要在暑假前进行,暑假期间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以及构建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工作。
七、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为开展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奠定良好基础。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单位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和普通党员多的特点,在方式方法上灵活多样,不照抄照搬机关做法,体现基层特点,突出实际效果。县(市)要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分别形成乡村、街道社区、中小学校等不同类型试点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材料以及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综合性意见建议材料,6月20日前报自治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早作准备,及早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从思想、人员、工作以及学习内容、指导检查等方面做好筹备,确保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检查,统筹推进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口岸)和州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坚持统筹兼顾,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与积极做好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与学习贯彻最近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切实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中使学习实践活动成效不断显现;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抓好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的同时,也要抓好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的学习实践活动,防止出现领导干部搞活动、普通党员当“观众”的现象;处理好典型引路与促进后进的关系,注意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好的做法,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对那些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活动搞得不够扎实的单位,上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多过问、多指导;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坚持时间、进度服从质量,避免出现工作滞后、影响整体进度和赶时间、赶进度影响质量等问题。指导检查组要指导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常委联系点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全面了解县(市、口岸)和州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表现,重点了解重视程度、参加程度和指导程度,是不是真抓,真下决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督查专报于6月20日报自治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