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州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指导方案》(博州学组办发〔2009〕8号)的要求,为认真总结宣传第三批试点单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好做法好措施,发挥好典型的教育、示范、引导作用,现就做好试点单位相关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材料报送的内容
主要反映试点工作成功做法、典型经验、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一是如何从实际出发,确定学习实践活动目标任务;二是如何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环节、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三是如何坚持正面教育,抓好学习培训、解放思想讨论,达到提高认识的目的;四是如何处理好学习与实践的关系,切实突出实践特色,推动科学发展;五是如何处理好解决现实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创新发展机制;六是如何处理好推进发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构建长治久安的工作机制;七是如何通过上下联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八是如何检验和评价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巩固、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二、关于材料报送的有关要求
各县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试点单位材料质量把关和报送工作,要按照《自治州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指导方案》 要求分别形成乡村、街道社区、中小学校等不同类型试点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材料(每个试点单位都要形成单行经验材料)以及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综合性意见建议材料,试点单位经验材料不少于5000字,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综合性意见建议材料不少于8000字,于2009年6月20日之前报自治州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各县市要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早作准备,认真总结试点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为自治州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提供借鉴。自治州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人员将在近期到各试点单位进行调研。
联 系 人:郑 博
联系电话:0909-2318257
电子邮箱:bzkxb2318257@126.com
自治州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