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张春林
加强项目建设,加大投资力度是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最最有力、最见效的措施,是拉动经济增长最现实、最直接的动力,也是检验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效的重要标准。鉴于项目建设对我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的重要影响,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要求,必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完善工作措施,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突出作用,以项目建设促进我州经济的大发展。
一、对照分析检查,认真梳理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要确保较2008年增长18%,完成28亿元,力争达到30亿元。通过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1-4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42亿元,同比增长76.6%(其中:温泉县完成4150万元,增长427.3%;博乐市完成2.35亿元,增长101.3%;精河县完成8106万元,增长73%;阿拉山口口岸完成8464万元,增长7.4%)。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开局良好,呈现“一早三多”的特点:一是续建项目开工早。由于早谋划、早安排、早组织,今年3月20日左右,我州一批项目就陆续开工建设,比往年提前了10—15天,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建设项目多。全州开工建设项目88个(不含房地产投资),同比增加45个,其中新开工项目62个,同比增加43个,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建设的投资强度。三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多。全州已争取并落实国家、自治区各类补助资金2.66亿元,同比增加7.46倍,并且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四是督促检查多。我州结合自治区的有关要求,通过创新监督检查机制、整合检查力量,着力加大了重点项目、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和跟踪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建设的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开局,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州项目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县(市)、部门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严格的进度要求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造成整体进展缓慢,特别是廉租住房的建设进度与国家、自治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各县(市)、口岸项目建设管理中普遍存在组织管理力量薄弱、建设施工力量不足,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已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有的地方,甚至一个人负责十几个项目的日常管理,而且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存在明显漏洞,无法保证项目建设的需要。三是部分项目规划、选址、审批等前期工作进度滞后,统筹衔接工作不到位,“A、B岗”零缺位制、每周项目建设协调例会制等制度未严格落实,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针对以上问题,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抓紧一切时间,集中一切力量,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控投资,以扎实、高效的工作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坚持抓发展,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有项目就有发展,有大项目就有大发展。抓好项目建设,不仅完成今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而且为今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增添后劲。我们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加强组织协调力量,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第一,进一步健全项目建设的领导力量。要按照州党委十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要求,建立起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责任人、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把项目建设的责任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县级领导、综合部门、专业部门以及相关项目建设单位,指标具体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做到级级有任务,人人有指标,为加快我州项目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抓紧对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梳理,制定计划、分解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坚持定期报告制和每周一次项目建设协调例会制雷打不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采取政府组织和市场运作两种手段,强化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职能,切实推进项目建设。项目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在工程建设中具有主导作用和中心地位。实践证明,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是行之有效的,对于降低工程投资有着积极的作用。当前,我们要针对薄弱环节,把充实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施工力量作为当前项目建设的关键性措施来抓,强化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力量,真正将项目建设法人制落实到位。在人员调配上,一方面由各县(市)、口岸、州直部门从相关单位抽调熟悉项目组织、管理的干部充实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另一方面可由各县(市)、口岸、州直部门采用向社会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办法解决项目管理中人员不足的问题。在人员配置上,各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不仅要有总负责人(项目建设法人代表),而且要有精通施工专业的甲方代表,同时安排一定数量的兼职财务人员、档案人员。只有加强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才能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才有可能把项目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德政工程。
第三,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的施工管理。⒈各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上级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⒉各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合同的履约管理,对合同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要及时指出和纠正;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将合同履约监管与质量安全监督相结合,及时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⒊各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要严格工程监理制度,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保证工程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⒋各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要认真落实“定人、定责、定时”的工作责任制,抓好工程建设进度。要督促各相关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竣工计划的编制工作,按分阶段的时间目标倒排工期,列出明确的施工组织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表和各阶段控制性目标;采用线性图表法和网络图法等手段加强督促检查各阶段控制性目标的完成程度,以周进度保月进度,以阶段控制性目标的实现确保工程建设总目标的实现。对于在建项目,要进一步组织好施工力量,安排好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周密、细致、科学地编制加快建设的施工组织方案;对于新开工项目,要积极落实项目环保、用地、资金、施工等各项建设条件,力争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开工建设。
需要强调的是,各县(市)、口岸、州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协调管理,做好保障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尤其是要妥善处理解决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加快新增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对于建设任务较重的单个项目,可借鉴华中师大一附中博乐分校的建设经验,引入多个施工单位,以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总之,要通过加强管理,努力做到“四个确保”、“四个防止”,即确保建成优质工程,按照工程设计标准和要求不走样,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确保建成高效工程,夜以继日,争分夺秒,保证工期,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确保建成节约工程,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资金使用要精打细算,珍惜财力,防止出现严重超预算工程;确保建成廉洁工程,防止发生 “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情况,力争做一项、成一项,打造出一批精品。
第四,着力加强廉租住房建设。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2009年,我州要建成廉租住房1217套住宅(新建、配建1148套,回购69套),使全州建成廉租住房达到1519户,占全州住房困难低保家庭1622户的93.6%。从当前情况来看,全州已在城区开工建设廉租住房860套(博乐市396套;温泉县200套;精河县144套;阿拉山口120套),与全年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落实地块、自筹资金等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对此,各县(市)、口岸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目标任务不动摇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落实建设用地及规划审批等前期工作进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户型设计,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人口结构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办细。三是为缓解国家和地方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可以全面开展廉租房租售并举工作,通过优惠价格向保障对象出售,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租住房建设的良性发展。
三、坚持抓管理,加强项目监督
加强项目监督,对规范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干部职务犯罪有着重要意义。去年以来,州直部门负责的重点项目普遍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项目监督组,对工程组织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各县(市)、口岸要调整充实加强项目监督组力量,全面加强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建设。通过抓好三大目标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实现项目建设最佳效果。
一是成立项目监督组,独立、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凡没有成立项目监督组的,务必要在5月底前全部建立起来;凡项目监督组力量不足的,要调整充实加强,并与项目建设组相互协作又相对独立开展工作。按照“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的原则,项目监督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是监督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并不断提出完善和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建议和办法,以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监督派驻的工程师和监理的到位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三是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经理、技术员、管理员不仅要到位,而且不得更换,以确保工程组织实施的严密、项目管理的严格。四是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控制投资、节约成本情况,以确保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总造价。五是监督项目筹建办公室(项目建设组)廉洁情况,重点监督工程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方法。一是项目监督组要通过明查暗访与听取介绍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一般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进行监督;二是重视监督管理,构筑有效管理机制。通过对工程项目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费用、资金拨付和工程预决算事前、事中、事后整个工程跟踪审查监督,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和管理,推动项目有序实施,增强监督效果。同时,要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实行挂牌监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抓根本,加强制度建设
机制是保障,机制是动力,科学、严谨、完善的管理机制是推进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管理,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协调配合意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零缺位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做好项目审核、规划审查、环评审查、用地报批等方面工作,既要兼顾严格管理程序,又要提高工作效率,不断优化项目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项目所在地政府要保证项目实施的供电、供水等外部配套和协作条件,保证征地拆迁等工作顺利实施。特别是对争取国家、自治区立项审批的项目,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项目审批的有关程序和要求,采取提前介入、超前安排、交叉作业、并联审批、无缝对接等办法,简化办事环节,抓紧做好规划、选址、土地、环评、安全等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为项目建设的高效有序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