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
第 35 期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10.6.30
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2010年6月
信息报送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0〕9号)要求,现将2010年6月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情况
㈠ 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
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州发改委、州招商局、州质监局、州经贸委、州旅游局。
㈡ 县市(口岸)信息报送得分情况:(分数统计标准:上报信息1条计2分,采用信息1条计8分,累计得分为4—6月总得分)。
⒈博乐市(本月598分,累计1506分)
⒉温泉县(本月484分,累计782分)
⒊精河县(本月150分,累计382分)
⒋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本月40分,累计168分)
㈢ 信息报送前10名的州直单位:
1.州发改委(本月318分,累计1046分)
2.州招商局(本月154分,累计548分)
3.州旅游局(本月136分,累计468分)
4.州质监局(本月100分,累计372分)
5.州经贸委(本月90分,累计362分)
6.州教育局(本月78分,累计618分)
7.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本月78分,累计148分)
8.州农业局(本月72分,累计250分)
9.州文体局(本月64分,累计312分)
10.州气象局(本月40分,累计174分)
㈣ 6月未报送信息的单位: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交通局、州国资委、州环保局、州林业局、州计生委、州监察局、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建设局、州水利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外经局、州卫生局、州审计局、州广电局、州统计局、州安监局、州信访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地震局、州人防办、州邮政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㈠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完善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每周3条以上信息报送任务的顺利完成。
㈡ 狠抓落实,严格把关。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单位)要配备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上报信息要严格审核内容、格式,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至huiwu@xjboz.gov.cn邮箱。
㈢ 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信息报送任务落到实处。州政府办公室将每月通报信息报送情况,信息报送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考核的县市(口岸)和部门(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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