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实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二是完善新农合补偿机制,实现补偿逐年递增。提高住院补偿标准,将封顶线提高至2.1万元,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150元,增加未出生新生儿随母亲享受当年合作医疗保障等优惠政策。三是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与县内8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每月开展督查、每季度通报,严厉查处医疗机构挂床住院等违反协议的行为。今年,全县参合农牧民69635人,参合率达98%,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044万元。至6月底,全县共有10514人次获得合作医疗补助,补助金额640.45万元,为患者优惠医疗款共计34.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