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自2010年5月1日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以来,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但在会计核算、用药供求等诸方面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以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核算办法已相对滞后。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销售收入的15%,由各医疗基金和各级财政予以补助。故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收入部分,会计核算发生了新的变化,对于医疗基金和财政补助应如何核算,目前无统一的核算办法,各卫生院的相关会计核算工作已处于停滞观望;二是村级卫生院药品补偿结算票据尚未明确。村级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与乡镇卫生院进行结算。村卫生室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收入,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到医保(新农合)和财政进行结算,再由乡镇卫生院结算给村卫生室,目前用何种票据结算没有明确,给工作带来了不便;三是基本药物现有种类限制了群众的用药需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种类太少,适宜基层用药的中药、民族医药更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和群众的用药需求。医用耗材未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内,使得零差率的实施无法统一。另外,个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未在《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中发布;四是过渡期药品给实施零价率带来困难。由于过渡期药品处置较为复杂,价格不同、进货来源不同、存量多少不同,给今年5月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实施零价率带来困难,使基本药物零差率的好政策无法即时显现。
二、完善建议。一是上级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较为完善的实施指导意见,统一会计核算办法,印制统一的结算票据;二是扩大零差率的药品种类和范围,尤其是医用耗材应纳入其中,同时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当中;三是对于过渡期存量药品实行分类处置,目录内药品统一调整为网购指定的价格,目录外药品以进货有效凭证为依据,按批发价格执行,均实行零差率,直至全部为国家基本药物和网购药品企业的药品种类,使药品价格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