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3月22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2日—4月3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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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1 |
精河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 |
精河县殡仪馆南侧的废弃的砂石料坑处,距离G30国道约700m,距离县城4.3km。 |
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