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式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新财教〔2018〕305号)30.75万元、(新财教〔2018〕304号)42.16万元、(新财教〔2018〕314号)4.46万元、(新财教〔2019〕73号)0.24万元、(新财教〔2019〕160号)15万元。
2.自治区资金(新财教〔2018〕320号)49.58万元,(新财教〔2019〕58号)4.92万元。
3.地州市资金0万元。
以上合计147.1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拨付文件进行资金分配。
三、分配结果
2019年参与分配的资金共147.11万元,经审定,分配结果为:1.博州教育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51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2%。
2. 博州实验中学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0.15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14%。
3. 博州蒙古中学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7.8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12%。
4.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补助经费79.48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54%。
5. 博州蒙古中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8.23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12.4%。
6. 博州特殊教育学校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03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4%。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地县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地州市资金 |
备注 |
博州本级 |
147.11 |
92.61 |
54.5 |
0 |
|
五、监督电话
0909-2312153
审核人: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