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式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新财教〔2019〕211号)18.77万元、(新财教〔2019〕227号)24.6万元。
2.自治区资金(新财教〔2019〕93号)16.66万元。
3.地州市资金0万元。
以上合计60.0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拨付文件进行资金分配。
三、分配结果
2020年参与分配的资金共60.03万元,经审定,分配结果为:
1.博州教育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0.46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1%。
2.博州实验中学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1.44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19%。
3.博州蒙古中学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2.7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21%。
4.博州蒙古中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0.51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34%。
5.博州特殊教育学校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92万元,占资金总规模的25%。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地县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地州市资金 |
备注 |
博州本级 |
60.03 |
43.37 |
16.66 |
0 |
|
五、监督电话
0909-2312153
审核人:袁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