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算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拨付2019年度第二次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新财金〔2019〕58号)精神,为做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18年度结算及2019年第二次资金拨付工作,博州财政局印发《关于结算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拨付2019年度第二次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博州财企〔2019〕35号),共下达我州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拨付2019年度第二次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932.31万元,其中博乐市1397.08万元,精河县750.15万元,温泉县785.08万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