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发〔2021〕1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综合防灾减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自治州风雹灾害多发频发,地震、洪涝等灾害不同程度发生,给各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影响,共造成27.5万人次受灾,6万间房屋倒损,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6亿元,受灾人数较“十二五”期间减少18.4%。面对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动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1.以“优化、协同、高效”为目标,有序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机构和职能融合,组建了自治州、县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完善多部门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抢险救灾、医疗防疫与救助、恢复重建等机制,初步构建了党委坚强领导、政府统一指挥、议事协调机构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军兵地协同参与、各级减灾委上下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
2.印发实施了救灾预警、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灾损评估、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制(修)订了自然灾害救助、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一系列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3.全面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等重点工程建设。累积建设综合应急避难场所25处(其中博乐市19处、阿拉山口市1处、精河县2处、温泉县3处)。
4.强化全灾种全过程综合管理和应急力量资源优化管理,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面对灾情,自治区及自治州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深入灾区一线开展应急救援、临时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高效有序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构建了“自治州—县市”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全州包含工程机械、通讯器材、医疗救援、现场调查、生活必需品、防汛抢险等应急物资储备库共25个,其中包含1处地级、4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以自治州级物资储备仓库为中心、县市物资储备库为基础、灾害多发和边远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初步建成。
5.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全州共举办宣传活动405场次,举办防灾减灾知识讲座301次,发放宣传材料14万份,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381场,受教育人数20万人次。有效普及了公众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增强了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营造了良好的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氛围。大力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网络教育平台建设,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成效凸显,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进一步提升。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1.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责任有待压实。“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防”与“救”未形成有效合力。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有待加强。法规制度预案体系不够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和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不足,协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感知能力有待提升,专业监测站网布局有待优化,应急监测队伍和装备水平有待提升。缺乏统一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各涉灾部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制度有待完善,监测预警精细化程度、预警信息指导性、信息发布覆盖面有待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有待整合。
3.对多灾种、灾害链综合风险的早期识别、科学评价滞后,缺乏跨灾种风险信息共享机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形势紧迫,重开发、轻保护思想仍然存在。城乡老旧房屋抗震风险亟待化解,乡镇农村安居工程还未实现全覆盖,全州避险搬迁安置政策尚不完善,防汛抗旱基础设施薄弱。
4.灾害预警领域,自然灾害科学理论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有待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和应急保障等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建设有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推广应用不够深入,应急救援队伍、科技人才队伍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待强化。
5.偏远地区农居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差,地震高风险区域部分学校、医院、居民住房等不能满足抗震设防标准。基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维护不到位,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各地救灾物资储备不充足,方式单一,品种不丰富。防灾减灾救灾专职队伍规模不大,装备配备水平偏低。社会队伍能力参差不齐,企事业单位兼职队伍装备配备不足,队员缺乏专业训练,具备专业救援能力的志愿者人数有限。
6.重救灾轻防灾思想尚未根本转变,“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综合减灾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不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够普及,防灾自救互救能力、应急演练不足。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战略,立足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大背景,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做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自治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任务艰巨、挑战特殊、机遇难得。
统筹发展和安全迫切需要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发挥更加积极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自治州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分布广、种类多、强度大、损失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十四五”时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各类自然灾害易发高发,人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因灾致贫返贫的风险依然存在,加之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多灾种集聚和灾害链特征日益突出,灾害风险的系统性、复杂性持续加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更加深远,迫切需要防灾减灾工作发挥保障作用,统筹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统筹发展和安全迫切需要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加快改革创新步伐。自治州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尚未完全落到实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有待进一步整合,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共享仍有不足,基层应急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基础设施设防水平有待提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不足,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薄弱,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有待加强,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尚未建立,预报预警时效性准确性急需提高,迫切需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用改革的手段破解难题、补足短板,为实现总目标奠定基础。
统筹发展和安全迫切需要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抓住发展新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州党委、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社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高度关注,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自治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物质基础。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新技术新方法日益成熟和广泛使用,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博州贡献、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着力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准备、抢险救援、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财产安全。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各级政府在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和行业部门专业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把握自然灾害形成和发生演变的机理和规律,突出灾害风险管理,着重加强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统筹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努力把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
改革创新,协调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理论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预案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发挥市场机制和带动整合社会力量,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动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有效应对自然灾害风险挑战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区域合作,覆盖全灾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应急救援救助能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能力、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专栏1自治州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
“十四五”目标 |
指标属性 |
1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
≤1% |
预期性 |
2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1 |
预期性 |
3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6000 |
预期性 |
4 |
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
90% |
约束性 |
5 |
县市应急物资储备库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6 |
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 |
≤10小时 |
约束性 |
7 |
自治州规范化应急避难场所数量 |
≥1 |
预期性 |
8 |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数量 |
≥5个 |
约束性 |
9 |
每个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 |
≥2名 |
约束性 |
第三章 深化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一节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指挥协调机构,发挥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加强部门资源统筹和工作协同。建立灾害风险责任制度,制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强化部门优势互补、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无缝衔接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加强区域间自然灾害防治联防联控,提高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保障、联合应急救援等协同响应能力。健全完善军地、兵地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行动协同,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第二节 健全法制应急预案体系
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办法》《自治区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自治区自然灾害防治权力和责任清单》等政府规章。制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地震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推动各项预案出台实施,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强化上下级、部门间、政企间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和数字化应用。科学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及专项演练。
第四章 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第一节 健全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机制
全面开展自治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实施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建立分区域、分类型、分要素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完成自治州、县市1:5万或1:10万主要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用系统建设,完善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规划论证各类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地震、地质、水旱、气象、林草防火、道路交通、生产经营单位等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灾害风险隐患。
第二节 加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
加强部门间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统筹应急管理、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草原、交通、电力、地理信息、统计等相关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和地面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纵向应急管理系统自主采集、横向多部门共享的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有效实现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灾害预警的全域覆盖。建立涉灾部门、专家团队、社会力量等多方参与的灾害形势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自然灾害形势。加强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着力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
第三节 提升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生态修复工程,促进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进一步改善。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老旧房屋加固改造作业,提高城市建筑、交通设施、生命线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抗灾设防水平。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推进精河县下天吉水利枢纽二期、沙尔托海水库加高扩容工程、博乐市库斯托汗生态调蓄等工程建设,推进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加强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博河、精河等重点险工险段综合治理,实施五台镇区、博乐市乃仁布拉格沟、精河县托里镇呼斯台片区山洪沟、温泉县托斯呼尔沟等重点区域工程建设。开展重点防洪城市和重要城镇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林草生物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
第五章 提升应急救援救助能力
第一节 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指挥协调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分级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优化资源调配,强化力量协同,提升转移安置、人员搜救、社会救助、心理疏导、应急通信等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科学救援、精准救援、高效救援。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及时总结梳理、分析研判、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调整优化与自治州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旱灾和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稳步提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科学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二节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转型升级,优化救援力量布局,提升快速精准应急救援能力。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的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开展专业技能训练、应急模拟演练、技能比武,提高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平。加快配备地质地震灾害救援、抗洪抢险、特勤保障、通信保障、重型机械工程等先进适用关键装备,实施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统筹森林消防和社会航空应急救援资源,加大无人机技术应用,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节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建立统一权威、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总体提高。初步建成“自治州、县市、乡镇”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品种、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建立物资应急采购和动员机制,拓宽救灾物资供应渠道,建立自治州储备和县市储备相互补充、政府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相互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互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统一指挥、资源共享、调度灵活、配送快捷的应急物资快速调配体系,物资分发精准性和时效性显著提高。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物资储备,大力倡导家庭层面物资储备,社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快速提升,社会征用补偿和物资捐赠高效规范。
第六章 提升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能力
第一节 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综合防灾减灾领域科技创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和专家学者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深度融合,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建设覆盖重点风险领域的感知网络、多方式融合的应急通信网络和智能融合的应用,实现防灾减灾救灾的全面感知、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和精准管理。
第二节 强化防灾减灾人才保障
面向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防灾减灾救灾的领导干部,各系统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培训。依托人才援疆、联合共建、交流合作等形式,加强综合减灾、监测预警、灾害防控和应急救援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相关专业,加强培养多层次防灾减灾研究及应用型人才。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智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与能力建设中的智囊作用。
第七章 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第一节 加强城乡基层基础建设
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组织体系,推进乡村防灾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支持引导村(社区)开展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常态化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隐患长效防控机制。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建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分级培训和动态管理。健全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演练,组织公众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不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第二节 提升科普宣传教育能力
推进自治州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县市建设集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加强防灾减灾网络教育平台建设,借鉴国家、自治区科普读物、教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防灾减灾公众教育系列产品,鼓励开发使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教学,实现在校学生全面普及。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及“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兴媒体,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说、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灾减灾宣教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第三节 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培育专业性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现场救援、款物捐赠、物资发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积极引入市场力量参与灾害治理,强化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适合自治州实际需求的巨灾保险机制,大力推广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完善政府购买防灾减灾服务指导目录,推动防灾减灾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积极支持防灾减灾产业发展,促进防灾减灾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先进技术装备的工程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第八章 实施综合防灾减灾工程
第一节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专项工程,采取卫星、无人机、地面等监测手段,拓宽信息自动化、智能化采集渠道,建立完善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农业灾害等监测感知网络。融合各涉灾部门动态监测数据,实施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及信息化专项工程,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模型,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灾害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提升灾害风险长中短临预报预警精确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依托短信、微信、广播、电视等,优化多手段、多渠道、多受众的信息发布系统,着力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二节 应急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依托国家及自治区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自治州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管理系统,对应急队伍进行分级分类和力量评估,开展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配置、路线时间规划等关键功能研发及应用,对应急装备配置、供能、推广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运输、发放、回收等各环节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应急避难场所平时管理、灾时指挥和公众查询功能。
第三节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和条件,盘活区域内可用资源,依托新建小区、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和学校操场等,采取确认、修缮、加固、拓展功能等方式,规范标识设置,加强设施配套,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对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实施县市及多灾易灾地区应急避难场所达标提升工程,加强供水、供电、取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第四节 防汛抗旱水利基础工程
持续开展防洪工程、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险工险段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推进精河县下天吉水利枢纽二期、沙尔托海水库加高扩容工程、博乐市库斯托汗生态调蓄等工程建设,开展博河、精河等重点险工险段综合治理。实施五台镇区、博乐市乃仁布拉格沟、精河县托里镇呼斯台片区山洪沟、温泉县托斯呼尔沟等重点区域工程建设。增强重点区域和城乡防汛抗旱能力,有效减轻自治州洪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节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资源,优化物资储备空间布局。根据灾害风险分布特点,以实现应急物资保障的优化配置为目标,在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基础上,新建阿拉山口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5个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增加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进一步优化自治州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充分发挥应急物资储备库在统筹调配应急物资保障资源方面的主体功能和核心作用。依托自治区应急物资管理平台,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运输调配和分发等全过程智能化管理。
第六节 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工程
推进自治州级和各地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采取“场景式+情景式”方式,完善真实三维环境的突发事件模拟仿真设施、沉浸式体验设施、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演示和训练设施配套,模拟地震、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和应急场景,扩大覆盖面,增强科普宣教的参与性、互动性、针对性。推动科技场馆、教育基地、灾害事故遗址等阵地设施设立应急科普宣教专区。利用新媒体、虚拟社区、移动客户端等载体,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科普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等防灾减灾公众教育系列产品。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州减灾委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和工作协同,部署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衔接。各牵头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要主动介入、积极配合,切实抓好本部门本领域职责任务落实,确保规划顺利完成。
第二节 加强资金保障
完善政府投入、分级分类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灾害高风险地区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支持力度,将防灾减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资金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统筹,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节 强化监督管理
自治州减灾委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监督管理,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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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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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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