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22〕86号),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目标,按照“创新突破、改革引领,需求牵引、供给提升,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协同融合、开放共享”的原则,充分调动州内外各方资源和力量,持续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业态良好的美好博州提供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㈡ 发展目标。到2023年,计量援博等协同机制作用更加突出,计量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日益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到2024年,全州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逐步完善,计量标准、标准物质的建设布局不断优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稳步推进,计量人才队伍能力持续增强;到2025年,全州计量科技创新生态不断优化,计量服务先进制造、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碳达峰碳中和、特色农业、大众健康等领域取得突破,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加强。
到2035年,全州计量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升,计量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基础保障作用显著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大幅增强,现代计量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建成满足自治州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现代化计量技术体系。
二、加强计量基础研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㈢ 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积极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石油、天然气、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领域,学习研究相关计量先进技术和应用基础,加强计量测试新原理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州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要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落实,不再列出)
㈣ 开展计量数字化转型研究。积极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推行数字证书在我州应用,建立数字计量体系。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计量数据融合、共享与应用,为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服务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
㈤ 开展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和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结合自治州实际,推行扁平化场景高适应性的量值溯源体系。立足自治州“九大产业”创新发展,探索开展计量技术产业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将计量测试嵌入产品研发、制造、质量提升、全过程工艺控制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㈥ 构建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充分发挥自治州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计量科技特点,研究制定促进计量科技创新的政策。围绕自治州计量科技攻关领域,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相关科技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科创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建立多方协同的计量科技创新资金保障机制。用好用活科技援博、人才援博政策,积极推进建设一批急需的先进计量基础设施,探索建立联合攻关协作机制。加大产学研用计量科技合作力度,推进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计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科技局;责任单位:自治州教育局、工信局、国资委)
三、强化计量应用,服务重点领域发展
㈦ 支撑先进制造与质量提升。围绕自治州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建立光伏、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急需的计量标准。积极落实国家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和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充分发挥计量对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积极参与国家工业计量基础数据库建设,配合自治区加强全州工业制造领域计量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国资委、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㈧ 助力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牧业发展计量需求,开展计量帮扶行动,帮助解决农业、林草、畜牧业生产领域推广应用中的计量难题。围绕智慧灌溉、生物智能传感监测、作物病虫害监测、机械位姿检测等需求,开展土壤、种植、肥料、病虫、农药残留、冷链运输等方面的化学、生物计量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牵头单位: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科技局、畜牧兽医局、工信局、水利局、林草局)
㈨ 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围绕疾病防控、生物医药、高端医疗理疗器械、营养健康等开展计量测试技术学习研究和应用。加强学校教室、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的照明、安全、健康等方面计量技术能力保障。开展社会稳定和安全领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交通监管设备、警用装备、刑事技术产品等计量测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安全领域计量服务体系,为自治州社会稳定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完善地震、气象、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的计量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计量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地质勘查等安全生产相关计量器具的研制生产和监督管理。(牵头单位:自治州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文体广旅局、气象局)
㈩ 支撑交通运输计量保障能力。面向铁路、公路、轨道交通领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重要运营线路计量需求,指导帮助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综合检测、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和保证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超载超限超速仪器、机动车安全性能与环保检测(维修)仪器等交通安全专用测量设备和机动车光污染、声污染、尾气排放在线监测等环保专用设备的计量保障。开展新能源汽车电池、充电设施等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健康评价。(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十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健全碳计量标准装置,探索建立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和碳计量服务体系,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研究和应用推广,保证碳排放数据的准确、可靠。加强原料用能计量建设的技术研究。(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统计局、气象局、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十二)支撑水资源合理利用。围绕生活、农业、工业、园林绿化、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强节水计量能力建设,构建取水、供水、用水、排水全流程计量体系,完善用水计量管理,推进水资源能耗、水生态治理、水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州水利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统计局、气象局、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十三) 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开展冷链仓储、运输设备等仪器设备运营可靠性计量评价方法研究,进一步加强对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建设的计量技术服务和支撑。加强与湖北对口援博的计量合作,共同保障全产业链发展,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需要。(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科技局)
四、加强计量能力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
(十四)合理布局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结合自治州经济发展需要,强化量值传递体系的法制保障、基础保障,科学规划计量标准建设,着力增强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生态环境等领域量值传递能力,确保体系完整、运行有效。各县市立足经济发展和强制检定需要,重点建设便民性、基础性计量标准。鼓励和推动社会资源参与提供市场化、竞争性量值溯源技术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计量标准建设。建立完善自治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根据国家有关地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用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设指导性目录,建立满足州、县市法制计量工作需要的计量标准。到2025年,全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92件以上,强检计量标准项目覆盖率达95%以上。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填补重点量值传递溯源空白。鼓励和支持建立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发展,积极参与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攀登计划。优化计量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升计量检测能力,充分发挥计量普惠性、基础性和公益性作用,依托“自治州综合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将计量检测实验室面积扩大至3000平方米,并于2023年底前投入使用。各县市人民政府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提升计量服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平台,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着力培养具有科技前沿水平的高层次计量人才。鼓励科技人员开展多层次国际、国内计量交流、合作、进修。鼓励计量技术机构、企业加大与疆内外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学习,积极培养计量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利用湖北省对口援博的优势资源,组织计量管理干部培训学习、挂职锻炼、脱岗进修,培养懂技术、会业务、善管理、具有前瞻视野的计量管理人才队伍。(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
(十八)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强化企业质量意识,通过典型案例、标杆示范宣传,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引领带动作用,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完善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激励政策,依法落实企业新购置计量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国资委、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创新,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计量溯源性要求。深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创新,聚焦新材料、能源、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一站式”整体技术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工信局)
(二十)加强计量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与中亚五国、欧亚计量合作组织(COOMET)的计量技术交流。加强与各地州计量技术机构交流合作,积极参加自治区计量技术委员会活动,参与国家、自治区计量比对,稳步提升计量校准测量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在“走出去”的同时,配套开展计量测试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监管效能
(二十一)完善计量制度体系。完善自治州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推行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机制,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加强地方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 探索计量监管新模式。建立计量信用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和计量信用数据库,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积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范量和单位使用。加强标准物质监管制度建设。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广泛实施计量保稳定、惠民生工程,加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物流配送等领域民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增强自治州民生计量保障能力,实现民生计量领域重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全覆盖。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商店、眼镜配制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农膜、食用油等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抽查。鼓励和支持计量技术机构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养老院、进牧区、进边防,对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计量技术服务。建立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优化改善民生计量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计量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区域、部门间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计量防作弊技术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规范计量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衔接,加快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率。加强计量执法专业化、精细化队伍建设,提升计量执法装备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形成计量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 推动计量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授权等形式,吸纳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法制计量工作。大力发展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服务新兴业态;推行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培育和壮大专业化计量技术服务市场。(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工信局)
六、保障措施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实施全过程。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充分认识计量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导性作用,将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计量发展重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支持力度,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将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数据等国家战略资源能力建设,强化计量监管和基层、基础能力建设,保障法制计量监督开展和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运行。自治州发改、科技、财政、人社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信息化以及人才保障支持政策。鼓励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计量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二十八)加强学科、科普和文化建设。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养体系要求,抓好义务教育中计量基础知识内容教育。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开展计量科普宣传。开展计量线上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实施计量文化润疆工程。积极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计量精神、工匠精神,选树计量先进典型,增强新时代计量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牵头单位:自治州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州科技局、广播电视台)
(二十九)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治州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开展本实施方案落实的评估总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州人民政府。(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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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党办,州人大办,州政协办,州纪委监委办,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州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第五师,中央、自治区驻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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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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