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发〔2023〕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家
知识产权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
强区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实施方案》(新政发〔2022〕88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全面提升自治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进全州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州为主题”,聚焦博州战略定位和产业特色,共同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激发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开创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新局面,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新优势,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博州知识产权力量。
二、建设目标
经过五年的时间,全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发展中的激励创新、保护创新作用更加凸显,有力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三、建设内容
㈠ 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以区域协同发展为重点,共同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1.充分用好知识产权援疆政策。认真落实第八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让各项知识产权援疆政策落到实处,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激励奖励政策。打通知识产权人才、资金、技术、管理援博通道,推动知识产权优势资源向博州转移,支撑博州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助力博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州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林草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有各县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强化谋划落实、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明确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的政策体系、指标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夯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的工作基础。按照“一市一案”建强市,“一县一品”建强县等原则,强化城市、县域、园区、企业等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夯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基础。加强兵地知识产权优势互补、设施共建、资源共享、融合发展,促进自治州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商务局、卫健委、统计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交流。充分发挥我州“西部第一门户”的区位优势和口岸优势,利用现有的交流合作机制,深化与中亚五国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交流,支持设立“一带一路”中亚知识产权合作中心,加强国际交流。支持阿拉山口市积极申报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中心地方分中心,推动《专利合作条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等知识产权知识普及,为企业“走出去”参与经贸合作提供有力支撑。(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 聚焦自治州特色优势产业,以科技创新引领为重点,共同激发知识产权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4.加强优质棉基地建设。抓住自治区打造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建设国家级棉花棉纱交易中心的机遇,推动棉花产业提质增效,提高棉花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与研发能力,有效推动棉花产业知识产权转化实施,优化棉花产业供应链和价值链,以知识产权运营助推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良好声誉口碑和高知名度、高附加值的商标品牌。(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优势产业发展。紧紧围绕自治州“九大产业”,建设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完善配套知识产权服务,结合产业实际运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不同类别知识产权,联动发挥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效能,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强化产学研合作,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商务局、工信局、畜牧兽医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㈢ 聚焦“两山”理念实践,以特色品牌培育为重点,共同开创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新局面
6.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开展区域品牌培育行动,鼓励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确无史证材料的,由该地理标志所在地县市史志办提交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依托商标品牌指导站,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以自治州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精河枸杞、赛里木湖冷水鱼、温赛服务旅游等产业完善产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品牌宣传,逐步培育3—5家品牌形象突出、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的企业相关产品通过“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积极推动州内特色产品进入自治区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和涉农产品的集中展示、管理、销售、宣传,打造市场声誉口碑。培育特色旅游商标品牌,持续推进旅游兴州战略,推动自治州从“资源时代”进入“品牌时代”。(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围绕稳粮、优棉、强果、兴畜、促特色,推进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融合发展,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精河枸杞”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筹建)项目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地理标志龙头企业为带动,在农副产品、林果、葡萄酒等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特色品牌,积极参与新疆地理标志产业大会,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打造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特色优势产业涉农专利技术应用。挖掘自治州粮油、林果、畜牧业、葡萄酒等特色优势产业技术需求,引导涉农技术向县域和乡村转移转化,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效能。持续向农村地区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更好解决特色产业品种种植、加工等技术难题,补齐农业技术与装备设施短板,促进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为重点,打造知识产权强州建设新优势
9.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口岸、展会、电子商务和商贸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建立知识产权跨境维权机制,推动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州司法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优化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大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专利申请、质押融资等服务,促成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首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科技局,人行博州中心支行、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㈠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成立自治州知识产权强州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细化落实本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㈡ 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市、各部门要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州建设任务提供配套政策和经费保障,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予以重点保障。
㈢ 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强化协同推进,优化联系沟通机制,落实有关重点工作。要坚持“一市一案”建强市,突出首位引领,健全协同联动机制;要坚持“一县一品”建强县,突出特色品牌,建立联系指导机制。
㈣ 加强考核评估。依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区考核工作方案,组织推进有关任务落实和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市贯彻落实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按程序向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将知识产权强县市建设工作纳入督查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