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函〔2020〕92号
关于印发自治州促进农产品销售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自治区促进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州促进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促进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
为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防范和化解农产品滞销和卖难风险,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防控和化解农产品滞销、卖难风险,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产品监测预警信息决策服务为支撑,以主要服务农民、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持续抓好农产品“两张网”建设,强化农产品宣传营销,着力构建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全链条;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坚持多方协调、上下联动,着力构建促进农产品畅销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推动博州农产品销售工作上新台阶,促进一产上水平,助力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主要措施
㈠ 建立农产品销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自治州农产品销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农产品销售工作存在的问题,强化组织协调和跟踪指导,确保农产品产销衔接畅通。联席会议由自治州党委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自治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成员由自治州党委农办、自治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扶贫办、林草局、市场监管局、畜牧兽医局、金融办、供销社、农发行博州分行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党委农办,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各县市结合实际,研究建立相关机制。各县市在推进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要及时向自治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后报召集人和总召集人,研究推广经验、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㈡ 推进农产品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统计和价格监测平台、发改委价格监测平台、统计局相关统计平台、交通物流信息平台以及博乐市兴农批发市场、天盈商贸物流等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做好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对农产品库存、滞销情况及时进行调度;交通运输部门对交通物流进行监督分析;州畜牧兽医局对畜产品进行生产统计、价格监测分析。各有关部门定期形成监测预警分析报告,为自治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信息支持。
㈢ 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落实土地、电价、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企业落地。重点扶持发展基础好、辐射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本土龙头企业,支持其引进国内外先进加工技术工艺,建立新产品研发中心(站),全面提升农产品初级和精深加工能力水平。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提升生鲜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水平。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企业加强农产品包装设计、研发和运用,重点打造“精河枸杞”“温泉冷水鱼”“博乐肉牛”等一批区域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形象。加快实施“粮变粉、豆变芽、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主食加工示范工程”,支持企业研制生产具有博州和新疆特色的米面、杂粮、预制菜肴等多元化主食产品。依托县市优势特色产业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农产品产加销全产业链运营联合体。发展订单农业,完善长效保障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实现订单全覆盖。
㈣ 建立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加快建设覆盖生产、存储、运输及销售的冷链物流设施,做好销地与产地、产加销之间的冷链物流衔接、协调和配合。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营销主体通过租赁、并购、建设等方式发展农产品产地仓,与国内大型电商等营销企业合作布局冷链仓。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等,在技术改造和充分利用现有低温储藏设施的基础上,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先进、节能环保、高效适用的冷链物流设施。以博乐市兴农果蔬批发市场、精河县工业园区、温泉县冷水鱼养殖基地等为重点,通过改造、扩建和新建全产业链冷链物流系统,大幅提升冷链运输能力。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和冷藏储存环节建设。统筹县级物流配送和运输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点建设,不断促进仓储物流网点与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流通等平台和设施有效对接。改善城市社区配送终端冷藏条件,推动商超、果蔬市场、社区果蔬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冷链物流建设改造,完善末端销售网络。鼓励企业安装冷链设施远程监控设备,对接国家、自治区农产品冷链物流监控平台,实现对冷链物流各个环节的监控管理。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农产品正常快捷运输,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㈤ 做好棉花生产加工。做好棉花种植面积漏报核实和录入工作,切实保障棉农利益。组织开展棉花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托创建“棉花产业联盟”,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制定《博州棉花产业“十四五”规划》,促进自治州棉花产业转型升级和整体提质增效。
㈥ 抓好蔬菜存储加工。培育建立蔬菜产供销联合体,完善配送链条,对农民种植的蔬菜瓜果进行统一收购,推动一家一户小农生产足不出户对接大市场。支持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蔬菜标准化生产,开展蔬菜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实行品牌化运营销售,全产业链参与蔬菜产业发展。
㈦ 推进林果产品精深加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对枸杞资源研究保护、优良品种选育、规范化种植,促进枸杞产业发展壮大。创建绿色枸杞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和以有机枸杞种植技术为支撑的提质增效示范园,推进GAP认证、枸杞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全覆盖认证。引进枸杞精深加工企业,开发枸杞浓缩制品、蒸馏果酒、保健食品、生物制品等产品,推动形成以保健食用为主、药用为辅的精河枸杞特色产业。建立健全枸杞种植、收购、加工、包装、运输、销售、使用全程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使精河枸杞质量在全国枸杞市场叫得响、信得过。打造精河枸杞国际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确立精河枸杞在枸杞功能性食品领域的全国领导地位。
㈧ 大力开展消费扶贫。鼓励动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组织,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多种方式,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农产品经营主体、新型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工作。抓好“扶贫832平台”的推广和宣传,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各县市开展本地农产品销售推介活动。积极参与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新疆馆产品销售,举办州县各类展销会,设立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
㈨ 利用援疆机制促进农产品销售。推进实施“百城千店”工程,在湖北省中心城市布局博州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营销网点,建设专营店,开展博州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营销服务。积极参加面向内地市场的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借势借力引导企业、经销商逐步在大、中城市建立集散分销渠道和营销网络,辐射全国中、高端市场。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主动邀请国内大型农产品采购商,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
㈩ 积极拓展农产品营销模式。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联动,多措并举推动自治州农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加油站、进移动和电信营业厅“五进”工作。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等“互联网+”平台,支持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农产品网络展示销售模式。鼓励发展“产地经销商+内地经销商+批发市场”销售模式,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供应链服务延伸。积极发展以销定产的反向供应链模式,打造联结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最终消费者的紧密型农产品供应链,引领消费升级。
(十ー) 开展农产品“一月一销”活动。根据农产品应季上市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产品展销会、文化节庆等活动平台,制定年度“一月一销”活动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网络直播带货等宣传营销活动,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三、保障措施
㈠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全力推进自治州农产品销售的各项工作。各县市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统一谋划、统筹安排,把促进农产品销售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推进,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㈡ 大胆创新模式。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拓宽工作思路,突破思维定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采取各种现代化措施,在专业化、求实效和固长效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农产品销售工作成效。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探索推进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㈢ 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做好农产品销售和消费扶贫活动宣传,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助力农民增收脱贫。
抄送:州党委农办,州供销社,农发行博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