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好农村路”。“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2015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2020年5月5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到2022年,纳入统计年报农村公路列养里程均列入养护计划,列养率达100%,做到油路必养。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为改革任务,共有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工作职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各项补助资金投资挂钩。各县(市)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涉及落实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4个方面。三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涉及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完善落实法规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创新理念4个方面。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各县市要组织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要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围绕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信用评价机制、政府考核等主题,开展试点工作,加大改革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