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持续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制机制。2021年,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有关精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二是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继续落实好低保渐退、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统筹城乡发展,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截至2月底,全州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298户9533人,其中低保脱贫户4360人,占比45.74%。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印发民政部新修订〈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拓展“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完善“无生活来源”的条件、放宽“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和特困供养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简化认定程序,加强规范化管理。目前,全州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95人。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先行救助”“一事一议”等政策规定,简化程序、提高时效,做到早发现、快介入、及时救助。今年以来,已实施临时救助3258人次支出93.29万元,在兜住民生底线、开展救急解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力实施“安心助养”工程,将补贴标准从350元提高到370元,474名低保对象中完全无生活自理能力人员享受照护补贴。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现全州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90人次,其中低保脱贫户5104人次,占比76.3%。
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2021年6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州低收入动态监测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摸排核实低收入人口情况和底数,纳入监测范围,已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三类户”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视情况给予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目前,已将514户1098人纳入低收入模块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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