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州党委“生态立州”发展战略,开展全州林草生态工程提质行动,切实将林草生态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州林业和草原局积极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任务690.88万元,推进博州林草生态建设。其中,落实2022年林果提质增效项目460万元,用于实现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果品质量,促进林农增收;落实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资金141.88万元,用于提高新疆夏尔希里自然保护区信息化管理水平,对已有的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和维护,完善和提升自然保护区信息化建设;落实草原植被恢复资金89万元,用于州林草局本级和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草原资源和有害生物常规监测。
下一步,州林草局将结合全州林草资源实际,会同州财政局,抓紧分解下拨2022年度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任务。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核和备案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证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
审核人:聂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