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建设,博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对象为2个地级市饮用水水源地(博乐市二水厂水源地、哈拉吐鲁克水源地),4个县级饮用水源地(阿拉山口市江巴斯水库饮用水源地、精河县二水厂水源地、精河县下天吉水库饮用水源地、温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保证状况、水源达标状况、保护区建设状况、监控能力状况、保护区整治状况、风险防控状况、应急能力状况、管理措施状况等33个细化指标进行评估,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
经评估,博州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其中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保证状况、保护区建设状况、管理措施状况等八类指标均为100%。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和水质监测,加大日常违法排污行为监管,防止偷排、漏排污染水源,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