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州各级河湖长、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力实施“生态立州”战略,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一、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提升。一是领导高位推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州党政分管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推进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以博州水利系统“冬春大培训”为契机,举办2022年度河湖长制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河湖处领导进行授课,州、县、乡8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河湖长及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二是构建“正向+负向”责任机制。下发《2022年自治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有效解决“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每季度对各县市开展检查指导和绩效考核,对3名履职不力的领导及干部移送纪检部门运用了“第一种形态”约谈。三是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组建巡河志愿服务队200余人,下发巡河温馨提示函11份、交办单10份、督办单3份。2022年全州各级河湖长及志愿者巡河湖7594人次,巡查长度3.01万公里,发现问题73处并全部完成整改。
二、博尔塔拉母亲河治理成效明显。一是坚持顶层设计。以建设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为目标,与博尔塔拉河生态文化长廊建设有效衔接,积极推动博尔塔拉河创建自治区级示范河。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从博尔塔拉河源头到下游253公里,逐步开展农田占用、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洪水风险、水利设施等“五大修复”工程。二是打造示范段绿色廊道。30公里示范段河道治理、驳岸修复、补植补绿、林木修枝、生态绿道建设进展顺利,以点带面、连点成线,尊重自然,还其自然,串起了多姿多彩的一条生态景观廊道。三是带动沿河两岸乡村振兴。以博乐市阿里翁白新村、温泉县博格达尔村为代表的沿河村队,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村寨,推进整村提质升级。
三、实现采砂收益与河道治理“双赢”。一是实行统一管理。率先在全疆制定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对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收益分配的“五统一”管理模式。二是推动采砂管理责任落实。坚持“疏”“堵”结合、“打”“治”并举,结合河湖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监督检查,有力有序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三是以采砂收益反哺河流管护。通过将采砂收益利润全部用于河道生态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河道堤防工程维护,从而形成良性运转的生态链,最终实现“以河养河”,助推博州生态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河湖监管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一是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采用大数据、无人机、热成像等科技手段与河湖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在重要河段、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点位136个,形成了智能监控、平台反馈、及时处理的闭环监管体系,促进河湖监管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二是搭建信息化监测平台。将河道监控、河湖长制、“清四乱”等内容纳入博州“水利一张图”信息化平台,建成后全州102条河流监测将实现全覆盖。
五、河湖执法监管有力有为。一是打击非法取水行为。依法查处了八十八团一级至四级水电站侵占河道案,拆除河道内违章构筑物6座,恢复博河布热大桥以下23公里河道通流能力,长期的非法取水历史遗留问题在今年得以解决;组织开展全州“打击非法取用水”专项行动,利用20个工作日,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车辆50车次,对全州非法取用水开展专项整治,封堵非法取水口63处,采取“边查边立”的方式办理案件20起,下发线索移交函13份。二是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开展河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围绕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堤防,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重点问题,全方位、无死角展开拉网式排查,共检查现场23处,发现涉河违法违规问题13个,立案调查1起,列入问题清单12个,并逐个建立整改台账,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力震慑。
六、河湖长制宣传氛围浓厚。一是加强宣传报道。建立河湖长制工作微信群,自治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参与、监督河湖长制工作,上下联动、广泛参与。主动与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对接,多渠道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发放宣传材料5300余份,博尔塔拉河治理成效多次在央视新闻、学习强国等平台播报。开通“博州河湖卫士”抖音、微信公众号,多角度宣传河湖长制工作。二是主动亮明身份。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向全州四级河湖长和志愿者发放统一服装850件,服装上印有醒目的“河湖卫士”字样,为河湖巡查、监督、管护工作提供了身份标识。三是开展主题活动。面向基层开展了“最美河湖卫士”评选、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征集、“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大赛、水美中国征文等活动,博乐市1名村级河长被自治区河湖办提名为全国“最美河湖卫士”候选人。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