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风险管理,保障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正常理赔,合理转移、有效化解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有关风险,切实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近日,自治区印发《关于缴纳2020-2021学年我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费的通知》,博州教育局主动与自治区教育厅教育条件装备中心及承保公司联系对接保险保费缴纳相关事宜,转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学校校方责任险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缴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元,保障期限为2020年9月1日零时至2021年8月31日24时。为跟进工作进展,以周报形式及时了解全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费收缴进度。截止12月31日,博州在全疆14个地州中率先完成保费预收缴工作,共有7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62052名学生(幼儿)参保,累计预缴保费620520元。
审核人:陈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