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月中旬以来,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全县8个乡镇场,对已命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其传承人进行拉网式全面复核。县文化馆为补齐工作短板、激发非遗活力实施的又一重要举措,加强了温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本土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温泉县自2008年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置专门工作机构“非遗办”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被自治区文旅厅命名为“蒙古族短调民歌之乡”,查干屯格乡被自治区文旅厅命名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021年6月10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申报的蒙古族短调民歌榜上有名,正式入选国家级非遗扩展项目(国发﹝2021﹞8号)。同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其中,温泉县蒙古族民歌(新疆温泉县蒙古族短调民歌)—保护单位温泉县文化馆拟认定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至此,温泉县共有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技艺、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习俗等县级以上非遗保护项目33项、传承人43名,其中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1项,自治区级非遗保护项目6项、传承人4名。
为跟踪掌握全体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准确信息和传承现状等相关情况,推动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数据库建设以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温泉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在这次行动中,通过实地走访和现场复核,对所有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进行了重新录制和采集,并对非遗项目的主要内容与表现形式、特有知识和核心技艺、带徒授艺以及参加公益性宣传活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复查、核对和梳理。
下一步,温泉县文化馆将对传承人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细化考核,建立奖优罚劣等激励机制,促进传承传习工作常态化开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我县全域旅游发展增值赋能。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扩展)项目传承人玛德嘎—签收传承人协议书

自治区级格斯尔传承人青德力格

县级蒙古族谚语传承人布音巴特家中

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对传承人进行交流

县级蒙古族皮质编织技艺传承人
审核人:侯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