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博州实行婚姻登记“全州通办”,满足各族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需求。

当天上午,记者从博州民政局业务科获悉,博州民政系统将不断加快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机关服务水平和质量。
随后记者又来到博乐市婚姻登记处,就婚姻登记“全州通办”具体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博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姚新强说:“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博州居民,可在博州行政区域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博州户籍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按原办法执行。”
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的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暂不实行“全州通办”,仍按《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审核人: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