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长效机制,经博州安委会研究决定,印发《博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同时采取六项措施,全力推进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㈠对标对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部署要求。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全面排查任务落实情况,细化责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倒排时间、倒逼责任,明确时限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责任链条。抓紧推进“销号管理”,动态更新问题隐患、重大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建立落实反馈机制。
㈡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结合各县市、本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并针对工业园区、公共场所(燃气、煤气、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市场)等重点区域,危化、矿石、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危废处置、应急通道疏通、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以及党的二十大、重要节点时段,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督促县市、各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确保2022年底,企业自查、各级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全州对全州7693家企业场所(中央、自治区驻博企业12家,州级企业368家、县市企业7313家),排查隐患21601处(其中一般隐患21596处,已整改20136处,整改率93.24%,重大隐患5处,已整改5处,整改率100%)。
㈣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以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州责令停产整顿33家,行政处罚136家,罚款185.822万元,约谈警示314人次。
㈤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各级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适用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能力培训,适时开展监管执法人员轮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联合执法,加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㈥抓好制度措施建设,巩固提升长效机制。组织对县市和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全面评估验收,全面推动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完成。归纳、提炼、规范三年行动经验和规律,全面总结推广在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经验,各部门已梳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96个,以点带面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进会等方式,让做得好的县市、单位、企业“现身说法”,发挥带动、引领、示范作用,引领各项工作提升,巩固好三年行动成果。
审核人:杨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