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于2021年12月9日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
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9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自治州“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吸收“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成功经验,决定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州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服务自治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团结稳州、生态立州、口岸强州、旅游兴州”四大发展战略,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实现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公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自治州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自治州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四、重点普法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和宪法宣誓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依照法律规定阐释好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3.突出宣传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整准确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结合自治州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宗教事务管理、去极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质、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民法典进万家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需要,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的国家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
6.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在党员、干部当中深入开展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监督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不断提升全州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州公民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信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课程体系、法治课师资力量、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群众工作,开展面对面的讲法释法,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万家。注重加强基层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与思想发动、心理疏导、生活帮扶、依法管理有机结合。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对农民工的法治教育。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结合起来,把对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中。
六、坚持文化润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县(市)“五个一”、乡镇(街道)“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体活动中心等载体,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润疆工程的重要内容。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大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在法治文化传播形式、载体和渠道上下功夫,全方位、立体化展示自治州法治文化艺术创作成果,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讲好法治博州故事。大力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引导法治文化进基层、进乡村、进牧区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深入人心、凝聚人心,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七、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范,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自我约束。重点深化法治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进景区、进宗教场所活动。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动、依法办事。针对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八、着力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坚持把普法工作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进行同步解读,开展实时普法。在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定规章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多种形式的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公共参与。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把普法融入执法和司法,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管理服务引导。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开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深化“菜单式”普法,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九、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罚制度,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和工作支持力度,认真做好中期评估、终期检查和评估检查结果的运用。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依法按程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州、县(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得到有效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