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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精神,经审核,2022年度(第三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176家(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7月2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09-2318178
附件:拟发放2022年度企业稳岗补贴公示表(第三批)
审核人:王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