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关部署,我局将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治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有关投诉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举报事项
(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
投诉举报的主要内容是:行业协会商会存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3号)及《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4号)中所列的15种乱收费事项。
(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
投诉举报的主要内容是: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存在《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函〔2022〕18号)中所列的20种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现象。
(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举报要求
为便于对社会组织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的具体名称、违规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且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社会组织违规行为或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
1.自治州民政局:0909-2318534、2318672
2.博乐市:0909-2285783;
3.精河县:0909-770071;
4.温泉县:0909-8223306、8221776;
5.阿拉山口市:0909-7720360;
举报邮箱:331577349@QQ.com
举报地址:自治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博乐市州直机关4号楼701室)
审核人:布仁巴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