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第五十七项(顺序号11、自治区序号5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自治区共有29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5个。截至督察时,17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共152个。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取缔退出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的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
自治区整改措施:
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8年底前彻底清理保护区内渔业养殖活动,坚决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设施,进行生态修复。
博州整改措施:
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12月31日前已彻底清理保护区内渔业养殖活动,拆除了违法违规建筑设施,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效果:
1.2017年8月,分别向渔业养殖企业下达《停止水产养殖生产生活告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
2.2017年10月1日前,渔业养殖所有生产、生活设施拆除完毕。
3.2018年1月,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渔业养殖企业终止合同。
4.通过人工种植和自然生境,拆除区域植被得到恢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田文红、杨洪义
联系电话:0909-2325136
联系地址:博乐市北京路博尔塔拉宾馆会议中心2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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