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民法典》宣贯工作要求,州民政局高度重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前期宣传贯彻的基础之上,认真开展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项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强化学习深度。召开专题会议,专项学习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围绕《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进行专项学习,并结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照研究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婚姻登记相关法律规定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深入基层,系统性宣传贯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州婚姻登记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要求民政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和领会《民法典》相关内容,严格依法审核,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把民法典婚姻登记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工作岗位实际,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研、学有所悟、学有所得,推动全州民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
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博州广播电视台,安排业务骨干参加997说法栏目,专项宣传《民法典》中婚姻登记相关规定。在问答环节时,现场电话连线观众,及时解答相关政策性问题,做到《民法典》婚姻家庭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是强化宣传效果,切实做到依法登记。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切实增强了各族群众的婚姻法制观念及婚姻自主意识,提升了全州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审核人:尚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