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库〔2019〕10号
转发自治区关于围绕2019年财政专员办重点事项做好自治区财政国库工作的落实意见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围绕2019年财政专员办重点事项做好自治区财政国库工作的落实意见通知》(新财库〔2019〕20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围绕2019年财政专员办重点工作事项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管理国库资金,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管理制度,严禁通过违规列支暂付性款项实行收支平衡或解决支出需求,按照财政厅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国库暂付性款项清理工作。
2.认真做好2019年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按照业务规范要求,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扶贫资金全流程管理。
3.高度重视决算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决算公开水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18年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确保决算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符合要求。
附件:《关于围绕2019年财政专员办重点事项做好自治区财政国库工作的落实意见通知》(新财库〔2019〕20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3月14日
抄送:本局领导,财政监督检查局,预算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