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库〔2019〕11号
转发自治区关于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年检及资金存放检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年检及资金存放检查的通知》(新财库〔2019〕24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县市实际认真组织预算单位开展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年检及资金存放检查工作,并于2019年5月15日前向州财政局国库科上报检查情况报告。
附件:《关于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年检及资金
存放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新财库〔2019〕24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9日
抄送:本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