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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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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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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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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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财法税〔2019〕5号
关于转发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新财法税〔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财税〔2019〕21号文件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作出相关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新财法税〔2019〕12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财 政 局 税 务 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