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预〔2019〕37号 签发人:高学斌
博州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工作总结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为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2号)工作部署,我州认真开展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安排部署,我州印发《关于做好自治州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博州财预〔2019〕4号),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一是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单位针对具体项目实施效果,按“一项目、一评价、一报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撰写绩效自评报告。二是切实发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财务与业务部门衔接,实事求是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三是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归口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审核对口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建立绩效评价工作台账。
二、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全州两县两市及州本级纳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预算单位共计559个,其中本级140个,4个县市 419个(博乐市136个、精河县134个、温泉县108个、阿拉山口市41个),覆盖率100%。纳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2953个,其中本级470个,4个县市2483个(博乐市392个、精河县355个、温泉县1193个、阿拉山口市543个),覆盖率100%。纳入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预算资金89.67亿元,其中本级 14.3亿元,4个县市75.37亿元(博乐市23亿元、精河县21.36亿元、温泉县14.46亿元、阿拉山口市16.55亿元),覆盖率100%。
三、绩效评价取得的效果
㈠ 绩效理念初步树立。随着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过去一些部门存在花钱不讲效益的局面有所改变,使用财政资金要进行绩效评价,必须讲究效益的理念正逐步在相关部门形成。
㈡ 支出效益逐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对项目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㈢ 支出结构得到优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秀的项目,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从严把握,以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㈠ 加大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强化部门单位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㈡ 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㈢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和考核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取消或调整支持方式,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和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对外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3月4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