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会〔2019〕20号
关于公布自治州2019年度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通知
自治州各位财会人员: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新财会〔2019〕29号)有关要求,经培训机构申报、各级财政部门评估,现将确认备案的2019年度博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和网络培训机构予以公布,并就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人员在公布备案的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分,由培训机构负责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导入会计人员服务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经财政部门备案批准的主管部门、行业(系统)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由主管部门、行业(系统)报送学习数据,经县级 以上财政部门审核后导入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业务培训和会计类相关考试通过的,由本级财政部门在系统中导入数据、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2019年网络继续教育采取课程超市的方式,学员登陆“新疆会计服务平合”自主选择网校、自由选择课程组合完成学习。学分由相应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传送学习数据,经财政厅审核后直接导入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
三、会计人员科自行选择培训形式。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可共同使用,相互补充,累计学分达到90学分,方可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自治州财政局财政监督和会计科电话:
2311808、2315980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6月6日印发
附件1:
2019年自治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在职人员 人数
|
专职教师 人数
|
培训场所地址
|
收费标准 (元/期·人)
|
1
|
博州会计培训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博州辅导站)
|
13
|
7
|
博乐市南城五台路州直行政楼4号楼博州财政局
|
155
|
2
|
博州智达职业培训学校
|
12
|
9
|
博乐市北京路唯美品格七号楼二楼
|
155
|
备注:目前收费标准为原继续教育标准,即:每期3天,按30学分计算;每天8个小时学习,按照10学分计算。
附件2:
自治州2019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中华会计网校
东奥会计在线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新华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