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通知的通知
自治州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县市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新财购﹝2019﹞1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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