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预〔2019〕48号
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
州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新财预〔2019〕4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州部门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
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征过头税、严禁虚收空转”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严禁擅自减免税和缓税,坚决防止和纠正“虚收空转”行为。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的征缴管理,杜绝违规减免、缓缴现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
二、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及时交回自治州财政。除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外,2019年执行中一律不追加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原则上通过部门现有预算调剂解决。
三、切实规范部门预算执行
㈠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确保每月支出进度不低于全年支出任务的8.34%。强化所属单位当年预算执行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㈡ 严格落实财政资金跟踪反馈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财政资金跟踪反馈制度。每使用一笔财政资金,同时报送此项资金跟踪反馈单,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全过程跟踪落实。
㈢ 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业资助,不得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㈣ 规范库款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主动配合调查核实动态监控发现的疑点问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违规问题。
四、持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各部门要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具体规定,严格审批管理,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五、着力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
㈠ 优化资产配置。各部门要加强资产管理,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管理。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或暂未纳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范围的,要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
㈡ 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探索建立本部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所属单位间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㈠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各部门要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并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优化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快“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㈡ 严把绩效管理关键环节。各部门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㈢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取消。
七、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内容,推进会议、培训、论坛、赛事、展会、博览会、庆典等经费的信息公开。推进公开新增资产配置、占用使用国有资产的分布构成及变动情况。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自治州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八、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㈠ 强化内控管理。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着力强化部门内控管理,2019年起建立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内控机制,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未经工资主管部门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出台工资津贴补贴政策。
㈡ 严肃财经纪律。依法自觉接受监督,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管理源头和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9日
抄送:各县市财政局,各相关科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