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9〕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信贷风险补偿
基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财 政 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上一条:博州财政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下一条:转发关于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5月份预算执行情况通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