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我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19年4月份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梳理,现予以呈报,请审阅。
附件:1.博州财政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2019年4月份进展情况报告
2.未按期完成或未达序时进度整改任务情况统计表
3.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统计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博州财政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2019年4月份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调整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调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博州环督办〔2019〕3号)要求,现将2019年4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关于“全面推进艾比湖生态环境治理,切实维护地下水采补平衡和湖泊生态环境”的问题(自治区序号第110项)。博州财政局共承担2项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推进中。
㈠ 加强沟通,支持污染防治。积极与博州生态环境局协调沟通,认真做好2019年环保资金预算工作。将《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编制费、博州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费、《艾比湖水体达标方案》编制费等纳入2019年预算,并安排了环境监管执法专项经费、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环境督察专项经费等各项环保工作经费。2019年1月至今已拨付州生态环境局各类环保工作经费41.5万元,全力保障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㈡ 严格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正确核算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
㈠ 加快资金执行。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待项目资金下达后,财政部门尽快拨付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㈡ 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环保资金使用监管和项目支出进度的督查及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切实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未按期完成或未达序时进度整改任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签章) 博州财政局 填报时间:2019 年 4月26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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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序号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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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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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成时间或应达 到的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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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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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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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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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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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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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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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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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博州财政局 填报时间:2019年4月 26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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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方案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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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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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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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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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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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落实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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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时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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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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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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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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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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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艾比湖生态环境治理,切实维护地下水采补平衡和湖泊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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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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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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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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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19年中央、自治区资金下达后,及时将国家、自治区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各县市、各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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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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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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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年中央、自治区资金下达后,及时将国家、自治区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各县市、各项目单位;2020年12月底前,加强各阶段项目管理,完成项目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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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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