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
为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管理,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我州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新财库〔2018〕78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年检及资金存放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流程
单位自查阶段:制定全州统一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检查表和账户自查承诺函。由各预算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出具银行账户检查表,检查表含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性质、核算内容、开户行、账号等内容,由本单位及开户行盖章核实,并出具单位承诺函,承诺报送银行账户信息真实、完整。
检查整改阶段: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检查表和财政专户与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及开户银行资料进行三方核对,重点检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开设依据等;财政专户的清理、新增核准和变更、健全措施等;资金存放是否合规。并对资金存放工作存在隐患进行整改。
二、账户管理及资金存放工作情况
㈠ 基本情况
目前,我州共596家预算单位(其中本级133家,博乐市141家,精河县166家,温泉县115家,阿拉山口市41家),开设零余额账户508个,专用存款账户696个(其中自筹和往来资金账户451个,工会户120个,其他专用存款账户125个),其中26个专用存款账户属于应撤销账户,目前已经予以撤销。
博州共保留财政专户56个(其中:州本级15个,博乐市12个,精河县11个,温泉县11个,阿拉山口市7个),所有财政专户由财政国库部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
㈡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检查情况
1.新增账户核准备案方面。对于新增预算单位账户,事前要求由预算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文件依据、开户行选择集体决策会议纪要等资料,由财政出具“预算单位银行开户审批单”,经单位主管部门、开户银行、人民银行审核后可开设账户;办理完结由单位向财政部门提供“预算单位银行开户审批单”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备案。部分预算单位在此次年检中以财政保留资料为线索,发现长期不动的冻结户。
2.预算单位资金存放方面。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均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进行拨付使用,账户内无存放资金。自筹和往来资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单位代扣工资,工会账户用于核算工会经费,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主要为党费账户、社保基金账户、罚没账户、公安业务费账户等,用于预算单位相应收取发放的各项费用。
㈢ 财政专户检查情况
1.存量财政专户清理规范方面。
我州积极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相关文件要求,对应清理撤销的存量财政专户及时、分步清理撤销或归并,2018年5月撤销4个扶贫专户后,全州共保留56个财政专户,全部属于7种常规类专户和12种专户支出类专户,开户数量符合政策规定。
2.健全财政专户管理措施方面。财政专户开设银行选择的范围、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要求,对已撤销财政专户资金按照规定及时转入国库或其他允许保留的财政专户,未存在“虚列支出”或者违规借出周转使用情况。同时建立规范的财政专户管理机制。
3.财政专户资金存放方面。各专户财政资金存放使用均符合财政制度。社保资金按时收取并拨付至人社部门,援疆资金按照财政工作制度足额给予预算单位,非税收入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确保非税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 预算单位人员交接问题。预算单位会计人员流动性较大,一些会计人员兼职多岗位或多家单位,存在交接时账户管理资料丢失问题,特别是专用账户开户文件依据难以查找的问题比较常见,个别单位会计人员对本单位长期不动户不了解,存在漏报问题。
㈡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问题。我州目前使用单机版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长期缺乏技术支持,系统错误多,频繁造成计算机死机;变更账户资料困难,存在录入数据不更新情况,需要多次录入;银行账户资料导出电子表格功能完全失效,只能人工核对。
㈢ 管理制度问题。现有账户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部分单位变更账户名或销户时,办理后未按要求到财政部门备案,难以即时监管;存在经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开具账户审批单,单位或银行却长期不办理的情况;个别合并单位存在自行将原单位账户资料交由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开户行长期未办理,单位会计未跟进办理,成为长期不动户。目前自治州本级已开始对账户变更名称、销户实施事前批准,但缺乏上级文件依据,对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无强制性约束。
四、整改措施及计划
㈠ 推广使用网络版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
㈡ 完善制度约束。完善现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并对照相关制度要求,加强账户管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制度约束。
㈢ 跟踪涉改单位开户销户办理情况。我州涉改单位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工作集中在5月份,与此次检查重叠,部分手续尚在银行办理,我们将继续跟进,确保相关工作完成,手续齐全,资料完备。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