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金〔2019〕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财 政 局 委员会统战部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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