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强检计量器具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州计量检测所是政府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范围内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国家及自治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工作。
2019年,博州计量检验所向自治州人民政府申请开展强检计量器具工作经费208万元。经州财政局审核测算,2019年博州计量检验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基本成本费约为143.9万元,主要包括: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品器检测校准费、标准物质更新、计量标准环境保证等费用。另外,按照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州要提升计量基础保障能力,原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以下的,至少新增2项计量标准,新增标准装置费等。
2017年4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停征涉企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取消、停征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州财政建议2019年安排州计量检测所强检计量器具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并将开展强检计量器具工作所需经费纳入2019年年初预算。经自治州党委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2019年自治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安排预算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强检计量器具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