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财力上支持阿拉山口加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阿拉山口市设市前,财政收支并入州本级财政管理,财政收入全部缴入自治州财政,财政支出由州财政局按法定程序报批后下达。阿拉山口设市后,财政收支从州本级剥离,实行县市政府一级预算的财政管理体制,州本级财力因此大幅下降,2014年以后阿拉山口市对州本级实行定额上缴(2014年3.2亿元,2015年2.6亿元,2016年2.6亿元,2017年2.6亿元,2018年2.6亿元)。按照自治区算账办法测算,2019年阿拉山口市标准财政收入7.89亿元,标准支出1.64亿元,财力结余6.25亿元,剔除上缴州本级财政收入2.6亿元,阿拉山口市仍有3.65亿元可安排重点和项目支出。而州本级财力加上阿拉山口市2019年上缴2.6亿元以后,财力缺口仍有2.2亿元以上。为保证州本级的正常运转和支持自治州重点和民生项目建设,经自治州党委财经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和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2019年阿拉山口市仍需继续按照2018年上缴基数2.6亿元上缴州本级。
2019年以来,阿拉山口市财政收入总计17.5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3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1亿元,增长1.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22亿元),增长0.7%;上级补助收入3.7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7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6亿元。财政支出总计14.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5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5亿元。截至目前,结余资金2.79亿元。经核查,该市“三保”支出均能足额保障,主要是阿拉山口市举债规模较大,造成还贷支出压力大。目前已通过市场化融资手段进行融资周转和申请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偿还债务本息,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因此,阿拉山口市要严格按照自治州党委财经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和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足额上缴财政资金2.6亿元。同时,阿拉山口市也要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以“口岸强州”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为契机,努力培植财源,挖增量、扩存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努力实现“十三五”末该市经济总量占到全州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并要积极研究财税政策,努力争取中央、自治区和湖北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确保该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