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博州财政局决定组织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和重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㈠自治州财政局检查单位
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要保密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㈡博乐市财政局检查单位
博乐市鑫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㈢精河县财政局检查单位
精河县统计局
精河县交通运输局
精河县移民服务中心
㈣温泉县财政局检查单位
温泉县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局
温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㈤阿拉山口市财政局检查单位
阿拉山口市艾比湖镇人民政府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检查以被检查单位2020年度会计信息为重点,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三、联系方式
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地址:博乐市五台路州直单位4号楼719室
联系电话:0909-2317027
审核人:黄维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