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拨付情况,近日,博州财政局会同州乡村振兴局、州统战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州衔接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针对各县市存在的项目变更未按程序报批、项目进展缓慢、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实际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一是加强协调联络,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紧扣实施方案,规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内容。严把项目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关口,加快项目施工、结算、决算、验收工作进度,确保完工项目资料完整、手续规范。
三是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对未完工的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所有项目于10月31日前完工。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安全使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六厅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从政策和制度上杜绝衔接项目资金管理上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健全完善财务档案资料,如实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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