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博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博州本级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2.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管理中心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结束。
三、检查的依据及范围和重点内容
㈠检查的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
㈡检查范围和重点。一是重点检查2021年度会计信息情况,根据检查需要,可延伸以前年度。二是重点检查被查单位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腾平 联系电话0909-2317027
监督电话:0909-2315980
审核人:毛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