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博州深入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年初以来,历经收集资料、实地调研、征求意见,数易其稿,修改完善,按照《自治州立法程序规定》,《条例(草案)》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多年来,博州积极致力于农田林网化建设,农田防护林是农田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风固沙、减轻自然灾害、保障农区生物多样性、改善乡村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服务农业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条例》将由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州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厚植绿色生态底色,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郭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