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坚持将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将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作为就业工作的优先保障对象,采取“完善一套政策、建好两本台账、狠抓三个一批”举措,强化就业跟踪服务,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㈠ 完善“一套政策”,引导转移就业。为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州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治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等文件,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有组织转移就业、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巩固就业帮扶奠定了基础。
㈡ 建好“两本台账”,实现动态管理。一是建立脱贫劳动力培训台账。以市场技能劳动力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设计培训内容。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开展砌筑工、管工、电焊工培训;围绕农村妇女就业实际需求,开展合作社服装缝纫订单培训、中式面点、母婴护理培训;根据农村特色种植市场需要,开办黑木耳、羊肚菌特色种植培训。通过建立培训台账,为实现“一家一技能劳动力”和开展中级及以上培训奠定了基础,今年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5480人次,其中脱贫户543人次。二是建立就业帮扶进展台账。对7201户脱贫户以及810户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劳动力底数、就业情况、创收情况、享受政策扶持情况等进行分类统计,动态掌握全州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针对未就业劳动力通过入户走访、主题宣传、岗位援助等多种途径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活动,引导脱贫劳动力充分就业。
㈢ 狠抓“三个一批”,促进充分就业。一是组织向企业和卫星工厂转移就业一批。组织县市、乡镇定向输出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到园区企业就业,积极落实就业岗位补贴、住房、子女教育、保险等保障政策,解除后顾之忧。发挥好现有的卫星工厂带贫益贫作用,抓好脱贫劳动力到卫星工厂就业。截至目前,全州脱贫劳动力转移到企业、卫星工厂等就业1630人。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一批。充分发挥保洁员、保安员、护边员、护林员、草场管护员等由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作用,对全州公益性岗位进行梳理,将腾出的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发至各县市、乡镇,组织村队推荐脱贫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在乡镇村队开发一部分保安、保洁、护理、环卫等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优先兜底保障脱贫家庭中“4050”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通过引导自主就业+公岗托底安置,脱贫户以及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劳动力中2074人实现就业。三是鼓励脱贫劳动力灵活自主就业一批。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在企业招工、服务农村劳务经济和促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落实奖励政策鼓励村队劳务经纪人转移脱贫劳动力到劳务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点进行灵活就业。将有创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做好创业指导服务,认真协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租减免等扶持措施,鼓励和支持其通过摆设摊点、开办小商店、小饭店、小理发店、小修理店等实现自主创业,目前全州灵活自主就业脱贫劳动力共1629人。
通过综合施策,目前博州脱贫劳动力除稳定从事农牧业生产的2180人以外,其他贫困家庭劳动力已基本实现转移就业全覆盖,其中稳定就业率达69.6%。
审核人:刘金斌